保税区加工贸易内销货物,保税区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加工成品不复运出境,转为国内使用,按征税方式区分,适用的监管方式,1、区内加工企业来料、进料加工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以及来料、进料加工内销制成品所含进口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难以区分的,按照制成品征税,监管方式为,一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0445”,简称“保税来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0444”,简称“保区进料成品”,区内企业来料,进料加工用含有部分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进口料件征税,监管方式为: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0545”,简称“保税区来料料件”,二、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0544,简称保税区进料料件。
转厂是海关术语,转厂就是两个都是国内的企业,通过保税区完成买卖交易,也称一日游:加贸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给另一加贸企业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对于国内采购的部分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以退税。
1、 一般贸易企业转厂给国内外资企业
国内A企业是一般贸易企业,A是马达生产厂家,国内外资企业B是进料加工企业,B是电机生产厂家。A工厂的产品正好是B工厂的原材料。但是B工厂的原材料不可以再国内直接购买,需要进口才能核销手册,所以B工厂要求A工厂做转厂交货。即A工厂先把货物出口到境外再由B工厂用手册申报进口。坪山出口加工区就有境内关外的性质,货物出到坪山出口加工区相当于货物出到境外一样,所以A工厂实际只需要把货物出到坪山出口加工区申报出口,B工厂申报进口。A工厂出口可以退税,B工厂可以凭进口报关单核销其手册。
2、国内外资企业转厂给国内另一外资企业
国内外资企业A工厂是进料加工企业,国内外资企业B工厂也是进料加工企业。A工厂生产的产品正好是B工厂需要进口的原材料。国家有出口退税的政策,所以A工厂通过把货物出口到坪山出口加工区完成出口退税,然后再由B工厂申报进口。再这个过程中,A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完成手册核销,B企业也可以核销手册
3.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模式“转厂”,加工贸易企业交货给国内一般贸易企业客户(手册核销)
国内加工贸易企业A工厂生产的成品,是需要出口核销,产品销往国外的,但国内一般贸易性质的B公司正好需要购买A公司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因为两家工厂无法在国内完成交货(如果加工贸易企业A在国内直接交货需要补证原材料进口税金),则加工贸易工厂A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手册出口到坪山出口加工区(保税区),而一般贸易工厂B公司则根据生产的计划与进展,定时分批征税报关进口。
此贸易交货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加工贸易工厂保证外销的同时,也能实现内销;B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分批次报关进口,解决资金积压问题。
保税区一日游优势:
1.运输成本;运输成本较中港运输成本较低,两趟内陆运输往返。
2.报关费成本; 保税区一进一出报关费,IC卡费用,停车费,入闸费。
3.仓租搬卸成本;如是吨车需要搬卸至仓库,将产生搬卸费,仓租费用。如是柜车则需要更换车头,增加成本费用。
4.估价成本;进口如是一般贸易,进口估价时估价一旦过高将增加企业成本。
5.时间成本;保税区由于其特性,如想进出口在一天之内完成,则车辆必须在上午十点前甚至更早到达保税区海关,资料必须提前完成,才有可能在当天完成进出。一旦车辆到达园区的时间超过一定时间或者海关出税单过慢将造成无法一天完成增加成本。
对进出口企业来讲,这些保税区仓库就像他们的前沿阵地一般,
企业有大量产品一次到货,中转了可以往保税区仓库放一放,
产品暂时储存,再分批发出的,可以往保税区仓库放一放,
被国外客户退运回来返修的,可以在保税区里完成返修再出口,
进口大量回来的红酒或食品什么的,可以在保税区仓库中完成更换标签,重新包装,再出货。
进口太多不同类型产品,存储大量不同品类的产品,也可以存在保税区仓库中,分批包装,再整批发出。
针对大批量进口屯集产品,可以放保税区仓库中,再部份进口至国内分发。
具体可进行如下操作:
1、在国外采购,在国内分批销售的贸易型企业。
2、有退回运需要返修货物且希望降低操作成本需求的企业。
3、在国内大量采购各类商品,需集中仓储、分拣、拼装出口的企业。
4、在国外大量采购各类商品,需集中仓储、分拣、进口分拨派送的企业。